最新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  最新公告

关于2013-2014学年寒假期间大学生医疗报销须知
发布者: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
发布时间:14-01-07
浏览次数:1779

    按照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的要求,进一步完善驻泰安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,现对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在校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医疗报销事宜做以下几点说明:

门诊类:报销条件仅限在泰安市本地发生的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事故,且于泰安本地定点医院就诊,开学后将病历、发票、费用总清单交与学院医保负责人。
住院类:
一、泰安市本地医院:
    1、在泰安市本地联网医院(泰安市中心医院、泰安市中医院、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、解放军八十八医院)就诊具体程序是:住院第一天带病人身份证到医院医保科备案,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。
注意:可以在医院报销但未直接在医院报销的材料,泰安市医保处将不再受理,住院费用将无法报销。
    2、在泰安市本地非联网医院(除四家联网医院)开学时将病历、发票、费用总清单带回学校,如符合条件将给予报销。
二、异地(非泰安市)住院
    1、异地联网医院急诊:现异地共计91家联网医院(请参考《大学生报销须知》*),因急诊类住院治疗的,可直接在医院联网报销。具体程序是:在住院同时,由参保人或其家属通过电话告知“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”,保障中心为其办理备案并将信息上传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;参保人带身份证到医院医保科备案,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。现公布“泰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”联网电话:6265926,(只限寒暑假异地联网时拨打此电话)。
    2、异地非联网医院就诊:在家庭所在地医院(例:户口所在地济南,在济南的医院住院)就诊,开学时将病历、发票、费用总清单带回学校如符合条件将给予报销。原则上不建议在非家庭所在地(例:户口所在地济南,在青岛住院)医院治疗,但如遇突发病情,则需走急诊手续,按模板填写《泰安市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急诊住院登记表》*以及在医院开出《急诊住院证明》(加盖医院急诊章才有效)和医疗报销材料一同带回学校。
医疗报销必备材料:发票原件、病历(切忌空白病历)、费用总清单(一定要是费用总清单且加盖医院相应公章)、学院证明(意外伤害证明或异地住院证明)等材料。
    *《大学生报销须知》和《泰安市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急诊住院登记表》及模板可登陆农大网站-机构设置-学生工作处-学林望岳-学生服务-医疗保险下载使用。
    *以上医疗保险政策仅适用于驻泰大学生2014年寒假期间,非寒假期间仍按照原《大学生报销须知》。

   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信息中心医疗保险部

    联系方式:

    秦景洪 18763828850  殷玉婷 18763822512

 

 

 

学生教育管理科

2014年1月6日

 
  • 联系我们

    电话: 0538-8242375

    地址: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

    邮编: 271018

    E-Mail: zhibao@sdau.edu.cn

  • 校内链接

  • 校外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