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关于评选十佳百优大学生的通知精神,请各班通知本班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。
条件如下:
(一)德育好。无违规违纪行为。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,工作成绩突出。能够发挥榜样作用。
(二)智育好。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,学习成绩优异,并具备以下条件:
1、曾获校级(含校级)以上荣誉或奖励;
2、十佳大学生入学以来须连续获得一等奖学金;
百优大学生入学以来须连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。
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;
(三)文体好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文化科技、体育竞赛活动,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,在文化科技、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。
(四)具有以下情况者,可放宽智育成绩要求并优先推荐:
1、科技创新能力强,在科技论文、发明专利、学术著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;
2、具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,取得突出成绩,产生重大影响者;
3、参加国内外重大竞赛活动及先优评比,获得优异成绩,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。
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周二下午五点前将申报材料上交到学院团委。
植保团委
2013年11月11日